员工警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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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CFR 1910.165
该OSHA标准规定了其他OSHA标准(例如1910.38)所需的警报系统,该系统涉及紧急行动计划和防火计划。
警报应用于通知员工在发生火灾或紧急情况时需要撤离的需求,并且应在正常背景噪声水平上听到。如果该系统用于其他通信,则警报应具有独特性和可识别为撤离或在紧急行动计划下履行必要的指定职责的信号。
雇主必须:
- 向员工解释报告紧急情况的首选方法,即手动扣,公共地址系统,紧急收音机或电话。如果选择电话作为报告紧急情况的方法,则应在电话附近或在电话附近发布紧急电话号码如果通信系统还用作警报系统,则紧急消息应优先于所有其他类型的通信,因此,供快速参考。
- 在工作场所发出警报时,为员工制定了程序。但是,如果员工少于十个员工,语音交流就足以发出警报。
- 确保批准了警报系统的安装和所有组件。应使用不同的执行设备(即Pullbox)进行一次测试一次,即Pullbox。警报系统的维修,维护和测试应仅由训练有素的人员执行。
- 测试或警报后,将系统尽快返回可操作状态。必须手持磨损或破坏的零件,以便快速维修系统。
- 确保警报系统始终可以操作,除非它正在维修或维护。
- 维护或替换电源以确保系统完全运行。如果系统停产,则必须使用备份警报系统(电话等)。
- 确保手动操作的执行设备,即套盒,不会被阻止,并且容易看到和访问。